首页 > 知识百科 > 行政强制措施
知 识 详 解
行政强制措施
发布者:lsfwadmin   浏览量:11145   发布时间:11-12/10:19
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:
  为了查明事实,保全证据,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,在调查案件过程中,经其行政负责人批准,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和对证据的保全手段,称作行政强制措施。
 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:
  1.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、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。一般说,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,有时是为了预防危害社会行为产生,有时是为了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继续,或者两者兼而有之。因此,行政强制措施带有明显的预防性、制止性。
  2.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大致包括人身和财物两大类。
  3.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理决定紧密相连,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;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,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,为此就可能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,使被调查的人与财产保持于一定状态,调查才可以顺利进行。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也紧密相连,常常是执行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准备和前奏。执行机关在进行财产方面的行政强制执行前,必须防止被执行人转移、隐匿财产,这就需要对被执行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,行政强制措施不仅具有预防性和制止性,而且还具有临时性。
  4.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,必须有法律的授权,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。
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:
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以下两类: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,二是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。我国现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强制隔离、强制戒毒、限期出境、强制遣返等。我国现行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等。
近期知识推荐
热门知识排行
  • 软件登记(35287)
  • 借款合同(34219)
  • 环境行政责任(33742)
  • 著作权主体(33490)
  • 赠与合同(33398)
  • 租赁合同(33272)
  • 仲裁委员会(33132)
  • 合 同(32772)
  • Copyright 2013-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渝ICP备13004283号-1  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-20150001    技术支持: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 法律顾问: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

   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